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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年代大案系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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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54章 年,西安被枪毙的女“流氓”—马燕秦案(第3页)

马燕秦的女儿也很大方地加入进来,她还拿出一张照片给惠利名看,照片上是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伙子。

“这是我对象。”小姑娘脸上带着一丝羞涩和甜蜜。惠利名当时还笑着夸了几句“挺精神”。

舞会持续到深夜。韩涛和惠利名觉得天色太晚,便没有回家。马燕秦利索地在地上铺了褥子,有些歉意地说:“条件差,只能委屈你们打地铺了。”

惠利名后来回忆那晚的睡位:“马大姐睡在里边床上,她女儿睡在旁边的另一张小床上,韩涛挨着女儿的地铺,我睡在最外面。

其实大家都没怎么睡熟,主要是聊天,天南海北地瞎聊,马大姐话不算多,但一直笑眯眯地听着我们这些年轻人胡侃。”

第二天早上,惠利名注意到马燕秦家的米缸快要见底了,心里有些过意不去,便和韩涛一起到巷子口的菜市场,买了些苹果、香蕉,还有几斤大米提了回去。

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“她一个人带着孩子,日子过得紧巴巴的,我们既然来了,能帮衬一点是一点。”他后来这样解释。

几天后,两人又去过一次马燕秦家,但那次只是在门口站着聊了几句家常,并没有进屋。

那时的惠利名,全然无法预料,这两次在他看来再普通不过的交往,竟会在不久之后,成为将他推向无期徒刑的“积极参加流氓团伙活动”的铁证。

他更不知道,马燕秦因其较为开朗、好客的性格,家中时常有年轻人聚集聊天、跳舞的情况,早已被街道居委会的“积极分子”们盯上,每一次聚会的时间、大致人数,都被详细地记录在某个小本子上,成为日后指控的“罪证”。

要理解惠利名、韩涛、马燕秦等人的命运为何会发生如此剧烈的转折,必须将目光投向1983年那个特殊的夏天。

当时的中国,正处于改革开放的初期,国门初开,各种新思潮、新观念与旧有体制、传统观念发生着激烈的碰撞。

与此同时,社会流动性加剧,社会治安问题开始凸显,一些地方发生了较为恶劣的刑事案件,引发了民众的不安和领导层的高度关注。

1983年6月16日,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盟(现呼伦贝尔市)发生了一起震惊全国的特大凶杀案。

以于洪杰为首的8名犯罪分子,在十多个小时内,连续作案,残忍杀害了27名无辜群众,并有多名女青年被强奸、轮奸。此案情节之恶劣、后果之严重,举国震惊。

这一案件成为了一个关键的导火索。据相关资料记载,同年7月17日,时任公安部部长刘复之在北戴河向邓小平汇报全国治安情况时,邓小平当即指示:“对于当前各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要严厉打击,要从重从快。”

1983年8月25日,ong中央正式发出《关于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活动的决定》,标志着席卷全国的“严打”风暴全面展开。

9月2日,全国人大常委会迅速通过了《关于严惩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决定》和《关于迅速审判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的程序的决定》。

前者明确规定,对流氓罪等七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,可以在刑法规定的最高刑以上处刑,直至判处死刑;

后者则大大简化了审判程序,将上诉期限从通常的10天缩短为3天,强调“从快”处理。

一时间,“严厉打击刑事犯罪”、“从重从快,一网打尽”的标语贴满了全国城乡的街头巷尾。

戴红袖章的联防队员巡逻频次大增,广播喇叭里每天循环播放着“严打”的政策和精神。

在西安这座古城,气氛也骤然紧张。不少人因为盗窃、打架、甚至只是穿着奇装异服、留着夸张发型而被收容审查。男女之间超出普通朋友界限的交往,更容易被贴上“搞流氓”的标签。

马燕秦那个曾经充满欢声笑语的18平米小屋,在这个大背景下,迅速从一处普通的市民家居,变成了“藏污纳垢”、“腐蚀青年”的“流氓窝点”,撞到了“严打”的枪口上。

“当时上面说要‘严打’,态度非常坚决,但具体到什么程度算‘严’,界限有时是模糊的。”

后来曾担任此案审判长的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耿兴允(化名)在多年后回忆此案时坦言,“那个年代的司法运作,不像现在这样强调独立审判。

上面定了调子,下面就要贯彻执行。”像马燕秦案这样涉及人员众多、被认为社会影响极坏的案件,起诉到西安中院后,法院感到了巨大的压力,难以独自承担定夺的责任,尤其是涉及死刑判决,最终按程序上报至最高人民法院。

据耿兴允回忆,当时甚至由西安市一位副书记亲自带领公、检、法三方的工作人员,专程赴北京进行汇报。

而案件的最终判决,特别是死刑的核准,据说是在上海举行的一次高层会议上被确定的。“等于是上面先把调子定了,比如谁可以判死刑,下面再按照这个调子来走程序。”

在西安市五处看守所被关押了一个多月后,惠利名终于拿到了指控他的起诉书。

当他看到上面的文字时,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。起诉书指控他“积极参加马燕秦组织的流氓舞会”,并且“与7名女性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