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973章 匿名检举为何屡次泄密?江西上栗90年血案(2)(第5页)
办案人员在郑克庭家里搜查,在走廊的自来水管子里,
还有楼下柴火间的煤球堆里,一共搜出了四万四千多元现金。
这些赃款藏得隐蔽,最终还是没能躲过法律的追查。
1991年2月,涉案的公职人员纷纷落网。
2月1号,李汝节以泄露国家机密罪被逮捕;
9号,镇党委书记易新田因泄露机密、受贿被逮捕;
11号,镇长廖德龙也因受贿罪被抓。
与此同时,陈艳洪更多的经济犯罪问题也被查实。
经过几个月的侦查和审查起诉,1991年5月27日,
萍乡市人民检察院对全案人员正式提起公诉。
陈艳洪被控故意sharen罪、贪污挪用公款罪、行贿罪,
数罪并罚,难逃重判。
刘德泉、叶继德、叶光余、梁耀富、梁国祝五人,
均以故意sharen罪被提起公诉;
叶继德的儿子叶贤龙,因帮助父亲潜逃、包庇罪犯,
也被追究了刑事责任。
李汝节定泄露国家机密罪,易新田、廖德龙定受贿罪,
全都难逃法律的制裁。
最终,所有涉案人员都受到了应有的法律严惩。
这桩九十年代初的大案,不光是一桩报复sharen的血案,
更是拔出萝卜带出泥,揪出了一批基层的腐败蛀虫和保护伞。
年轻的柳坤发,因为一份正义的举报信付出了生命。
而那些为了钱财出卖良知、践踏法律的人,
从厂长到科长,从镇干部到银行职员,
一个都没能跑掉,全都为自己的恶行付出了代价。
天网恢恢疏而不漏,从来都不是一句空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