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六章 私物被偷(第4页)
”梅雪佯装伤心难过,微微撇过头。
瞬间有一计上心来。
随不舍道:“送给妹妹的东西哪有收回的道理。
簪子适合妹妹佩戴,婢子不愿收回。
只往后我们不能再见面。
婢子有一事要恳请妹妹答应。
”
“什么事?雪姐姐请说?”梅雪没要回簪子,黎琼很高兴。
“婢子爱慕黎大郎,琼妹妹是知道的。
今后婢子和黎大郎怕是不可能了。
琼妹妹可否为婢子拿一样黎大郎的私物与婢子,好让婢子留个念想。
”
黎琼想了想,到底年纪小,不晓事。
一口应承了下来。
——
两人就此分开,各自回家。
黎琼没把今日与梅雪说的话告知别人。
她心里想着拿什么私物给梅雪好呢。
左思右想,觉得大哥的贴身衣物她也不方便拿走。
索性就纶巾。
于是黎琼寻了一个机会将黎静言晒在外面的纶巾偷了去。
又悄悄给了梅雪。
心想这般便没事了。
只舍不得少了一个能说话的朋友。
因此还懊恼了几天。
更是迁怒了黎雅几次。
——
大约过了半个月,家里人都要把梅雪这人忘掉了。
却发生了大事。
外面到处疯传,道:县令大公子与人私相授受。
这在古代可是件大事,若摊上女子,失了名节,殉节的人都大有人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