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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是个可爱的兔子。
而且兔子的耳朵还是竖起来的。
就这样耷拉在书包上。
想扯的时候就可以扯。
摸起来还是毛茸茸的。
其他小朋友都羡慕坏了。
这个书包是祝冬聆送的。
他一看到这个书包,就觉得这书包文馨一定喜欢。
而且,虽然还是他才见过文馨两三次,但是他已经敏锐地发现了文馨最喜欢的就是浅蓝色。
文馨当时头发上的夹子,书包上的挂件,还有那个插在边上的水壶,都是浅蓝色的。
衣服天天换,不一定是自己喜欢的颜色。
但是这些配饰是可以看出来的。
时春晓打开发现书包居然是这个颜色的时候,还有一瞬间的晃神。
这事情她没和祝冬聆说过。
是他自己发现的。
他见文馨不过两三次的光景。
除了观察细致,更重要的是重视这个事情。
时春晓从小就是被忽视的人,突然在那一刹那也感觉到了用心与否,真的是一眼可以看到。
难怪馨馨那么喜欢祝冬聆。
现在,这书包已经被文馨给背上了。
开学第一天就引来了很多同学的关注。
动物书包太可爱了。
还是这么可爱的小兔子。
已经有小朋友开始唱儿歌了。
“小白兔,白又白,两只耳朵竖起来,爱吃萝卜和青菜,蹦蹦跳跳真可爱。
”(1)
文馨被大家围着,大家都想摸摸小兔子的耳朵,而且摸完就激动得搓搓手。
她别提多开心了。
“这是我的生日礼物哦,是一个叔叔送给我的,我可喜欢这个书包啦!”
文馨说完就拿了一个水壶出来喝水。
咕咚咕咚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