藏国 第278节(第1页)
李邺之前就和纳尔曼商定了几套作战方案,其中
草原大战
这是一片广袤的草原,时值三月,草原上百花盛开,色彩缤纷,摇曳多姿,但一股强大的肃杀之气,却在草原上缓缓铺开。
阿史那萨布是一个典型的突厥领袖,英勇善战,个人威望极高,他控制的这支可萨突厥军也同样是草原上的狼军,凶猛强悍,同时生性残暴。
他们原本有三万人,最高时一度达到五万人,但和葛萨人的内战中伤亡惨重,最后只剩下两万人,双方达成停火协议,阿史那萨布率领全体突厥人东迁。
但去年冬天一战,他们的三千先锋军也被唐军全歼,以至于现在只剩下一万七千人。
阿史那萨布和他的军队都没有和唐军交战的经历,但他丝毫不畏惧,战争靠的是实力取胜,靠的是勇气和强悍,只要是公平一战,他的将士就一定能战胜唐军。
五里外,唐军出现了,和他掌握的情报一样,一万三千人左右,也全部是骑兵。
阿史那萨布战剑一挥,“出击!”
一万七千骑兵全体出动,如狂潮一般向对方汹涌杀去
一万三千唐军队伍在茫茫的草原分为四军排开,中军、左右两翼及驻旗军,横延数里,李邺率领两千骑兵为驻旗军。
裴琇的两千骑兵和徐建的一千五百宁远军为左翼,安太玄两千骑兵和余长阳的一千五百宁远军为右翼。
王玄武率领三千骑兵为中军,还有黑矛率领的一千重甲步兵,和一千投矛军,投矛军同时也是重甲步兵的辅助军,帮助他们穿上盔甲。
但他们每个人有三支短矛,隐藏在重甲步兵身后,他们会抢在重甲步兵之前投出长矛。
另外,唐军还在阵前百步外洒下了三千袋火油,火油的目的不是为了烧死敌军,而是为了减缓敌军冲击的速度。
这时,所有人都感受到大地在颤抖,可萨突厥骑兵杀来了,战马开始不安,喷着响鼻,士兵们紧握长矛的手心攥出汗。
一条黑线在三里外的草原尽头出现了,毫不停滞,铺天盖地,以势不可挡之势向唐军席卷而来,李邺的嘴角露出冷酷的笑意,他要的就是这样的战争。
“弩箭准备!”他下达了
兵临咸海
李邺冷冷望着一名头带金盔的大将向自己冲来,手持一根狼牙棒,至少有五六十斤,大将身高近两米,骑一匹极为雄壮灵动的赤兔宝马,倒颇像自己从前的火云战马,但比自己的火云战马还要高大健壮。
李邺倒看上这匹马了,尽管默多国王送了他几匹正宗的大宛宝马,但他都转送给了自己的手下将领,苏绣、安太玄、王玄武和段绪所骑的战马都是李邺给他们大宛马,令他们心爱异常。
李邺却没看中那些大宛马,他还在骑自己的墨锦,墨锦也不算顶级的宝马,只能算普通的上等马,甚至比不上默多送他的那几匹大宛马。
李邺主要是对墨锦感情比较深,平时骑一骑没问题,但战场上,无论速度和灵动性,墨锦都要明显逊色一筹。
所以李邺一直在寻找一匹优秀的战场骑乘,当这匹赤兔宝马突然出现时,李邺眼前一亮,就是它了。
它现在的主人,李邺也猜得到,只能是阿史那萨布,头戴金盔,浑身洋溢着强大的王者气质,这绝不是随便找一个人戴上金盔就能体现出来。
上位者的王者气质那是要几年甚至十几年的时间才能培养出来,连现在的李邺都还缺乏这种气质。
等有一天,大家不再叫他李都督,或者李将军,而是叫他殿下,这种王者气质就有了。
李邺一催战马冲了上去,用突厥语大喊道:“我是河中都督李邺,来将受死!”
阿史那萨布大喜,对方居然自己送上门了,不过他也有点惊讶,对方居然会说突厥语?
他一言不发,纵马冲上前,挥动狼牙棒带起一股疾风,向对方脑袋狠狠砸去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