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90年代大案系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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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30章 皮囊之下:2011年合肥垃圾桶内的无皮女尸(第4页)

接下来的供述,王继伦时而详细时而含糊。但结合现场重建和法医鉴定,警方还原了那个血腥之夜:

方云挣扎时撞倒了茶几,王继伦捂住她的嘴,另一只手掐住她的脖子。

窒息导致方云昏迷后,王继伦并没有停手——他用厨房的斩骨刀连续砍击方云的头部,直到她完全停止呼吸。

但杀戮结束,才是真正噩梦的开始。

六、剥皮的两个小时

法医后来的鉴定报告里,有这样一段专业而冰冷的描述:

“尸体皮肤被大面积完整剥离,切口始于颈后第七颈椎棘突处,沿脊柱中线向下至骶骨,再向两侧延伸至四肢。

头面部皮肤自发际线处环状切开,向下剥离至下颌缘。手足部皮肤自腕、踝关节处环切,向远端剥离。

剥离手法显示操作者具有一定解剖学知识,皮肤完整性保持较好,仅少数部位因操作不当造成破损。”

王继伦是如何学会剥皮的?审讯中他提到,年轻时在肉联厂工作过三年,负责牲畜屠宰分割。他也承认,案发前“查过一些资料”。

卫生间成了临时屠宰场。王继伦将尸体拖进这个不到四平米的空间,反锁了门。

他准备了四把不同的刀:一把锋利的剔骨刀用于起始切口,一把较薄的手术刀片(后来在医药箱里找到来源)用于精细剥离,一把剪刀用于剪断连接组织,还有那把斩骨刀,用于处理关节。

本小章还未完,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!“先从背后开的刀。”王继伦说,“脊椎那里有一条沟,刀顺着下去,皮就开了。”

皮肤与皮下组织之间有一层浅筋膜,剥离时需要保持刀刃与皮肤呈特定角度,太深会破坏皮肤,太浅则难以分离。

王继伦做得很耐心,像在处理一件工艺品。他后来承认,在这个过程中,他对尸体进行了惨无人道的……

“我也不知道为什么……就是控制不住。”

剥离面部皮肤是最困难的部分。眼睑、鼻翼、嘴角,这些部位需要极其精细的操作。王继伦花了近四十分钟才完成。

当他最终将整张人皮揭下来时,呈现在他面前的是一张没有皮肤的、肌肉裸露的脸,眼球凸出,牙齿暴露。

“我把皮叠好了,放在一边。”他说。

整个过程持续约两小时。期间他休息了三次,喝了水,甚至还去客厅看了会儿电视新闻。“累了,腰受不了。”他说。

七、分尸与抛尸

分尸在剥皮后进行。此时尸体已经失去皮肤包裹,肌肉直接暴露,切割反而更容易。

王继伦从各大关节下手:肩关节、髋关节、膝关节、肘关节。

他熟悉牲畜的解剖结构,知道如何找到关节囊,如何切断韧带。

“肢解大概又花了两个小时。”王继伦在供述中不断强调时间,仿佛这能证明他的“效率”或“专业”。

头颅被他单独处理。斩骨刀从第四、五颈椎间隙砍入,将头颅分离。面部皮肤已被剥离,这个头颅看起来像医学院的解剖标本,只是更鲜活——死亡时间还不到六小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