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现在摆碗筷都是文馨的工作。
时春晓要是把这工作给做了,文馨还要不开心的。
祝冬聆来这吃过好几次饭了,也知道他们的规矩。
只是和时春晓一起坐着,等文馨把碗筷给他们摆放上来。
文馨摆好了,还给时春晓和祝冬聆都舀了米饭。
“好啦,可以吃饭了。
”
大家都等她把这些工作完成了,才开始吃饭。
今天的晚餐丰富。
有话梅排骨,上汤娃娃菜,莲藕夹肉还有水瓜肉沫汤。
时春晓的筷子不自觉得,也先往排骨的方向去了。
到了才发现,三个人的筷子,方向是一样的。
大家都想先吃排骨。
时春晓在心里暗暗发笑。
果然,吃肉才是大家喜欢的事情。
没办法,这排骨看着实在是诱人。
她先要了一块一字排的,入口,肉直接脱骨了。
酸酸甜甜的滋味一下在嘴里逸散开来。
没办法,这实在是好吃。
好入味也好软烂。
太好吃了。
时春晓刚刚才在厨房做了饭菜,虽然今晚的饭菜也不难,不过半个小时就做完了。
但是老式的房子,厨房没有任何的风扇或者凉霸,有的只是丝丝的凉气。
春晓做完饭出来,也觉得有点累。
但是就这一口排骨,就把她身上的疲劳都给驱散了。
好好吃!
就算她自己做的,也得说一句好吃。
火候把握的刚刚好,肉的味道和软烂的程度,正是时春晓喜欢的。
新鲜的排骨,而且还是土猪排骨,飞过水,就再没其他的腥味了。
就这么简单的处理还有做法,吃的就是排骨本身的口感。
真不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