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卷02(第2页)
事情发生在巴黎。我与德·弗兰格耶先生在王宫花园散步,当时大约是下午五点钟。他掏出怀表看了看,对我说:“我们去歌剧院吧!”我欣然同意,于是我们就去了。他买了两张池座票,给了我一张,自己拿着票一个人走在前面,先进去了,我跟在他后面往里走,发现门口已经挤得水泄不通。我抬眼向里边一看,发现大家都站着。我心想,人这么多,我和德·弗兰格耶先生走散也情有可原,反正德·弗兰格耶先生看不见我,一定也会认为是和我走散了。我退出来交了返场票,退了钱,然后便大摇大摆地走了。万万没想到,我刚走到大门口,全场观众都坐下了,德·弗兰格耶先生清楚地看到我不在剧场里。这种行径完全不符合我的为人。将这件事记录在这里,是为了说明人们有时会陷入一种恍惚的状态,仿佛完全变了个人似的。在这种情况下,我们无法根据人们的行为对他们做出评价。我要偷窃的不是金钱本身,而是金钱的用途。不过,越说这不是偷窃,就越是寡廉鲜耻。
学徒时代,我从崇高的英雄主义者渐渐堕落成卑鄙的市井无赖,如果我要一一讲述期间走过的每一步,可能永远也说不完。虽然我染上了学徒的种种恶习,但这些恶习从未成为癖好。同伴们热衷的消遣在我看来都很无趣。重压之下,我对工作也深恶痛绝,对一切失去了兴趣。这时,我重新拾起荒废已久的读书热情。利用工作时间偷偷看书很快成了我的新罪状,让我遭受了新的惩罚。不过,越是不让我读书,我的兴致就越高,没过多久,便陷入了如痴如狂的境地。租书店的女老板拉特里布为我提供各种各样的书籍。我也不加挑选,好书坏书都拿来读,读起来都一样如饥似渴。我在干活的工作台边读书,出门办事的时候读书,上厕所的空当读书,经常一连几小时沉浸在阅读中,读得头昏脑涨。除了读书,我什么事都做不下去。师父监视我,在我读书的时候捉住我狠揍一顿,把我的书也抢走。有多少本书就这样被撕毁、焚烧、扔到窗外!拉特里布的店里因此多了多少残缺不全的书!没钱租书,我就用自己的衬衫、领带和其他衣服给租书店抵账。每到星期天,师父给我的三个苏零花钱全都给了租书店的老板娘。
读到这里,大家或许要对我说,看来金钱还是不可或缺的必需品。说得对,不过那是在我读书成癖、无暇他顾的情况下。我完全沉醉在这项爱好中。除了读书,我什么都不想做,甚至不再偷窃。这也是我性格中独特的一点:当某种爱好已经成为习惯的时候,一点小事也能让我转移注意力,改变我,迷惑我,最后让我如醉如痴。于是我忘记了一切,一心只惦记着我的新发现。但凡口袋里装了新书,我的心便怦怦直跳,恨不得一口气把它读完。只要没有旁人,我便马上打开书,如饥似渴地读起来,再也不想去我师父的私人工作室小偷小摸了。我相信,即使迷上某种花销可观的活动,我也不会去偷钱。我只看到眼下的光景,完全顾不上谋划未来。拉特里布愿意让我赊账,收的押金也很少。我只要口袋里有书,便将其他一切全都抛到九霄云外。不管得到多少钱,我都如数献给了租书店的女老板。等到她向我催讨欠款时,我二话不说便拿自己的衣物去抵账,这是最简便快捷的办法。我没有偷钱以备不时之需的远见,也没动过偷钱还账的念头。
争吵,责打,不加选择的阅读,这些逐渐让我变得性情孤僻,沉默寡言。我的思想也开始腐坏,像一头离群索居的怪兽。我嗜书如狂,见书便读,难免接触一些平庸乏味的作品,但值得庆幸的是,我从没读过下流的淫书。倒不是八面玲珑的拉特里布出于良心没有租给我这类书,而是每当她向我推荐那些淫书的时候,为了提高租价,总是做出一副神秘兮兮的模样,让我很不好意思,也使我感到厌恶,所以我每次都断然拒绝。我生来性格腼腆,又赶上机缘巧合,直到三十岁都没有涉猎过任何一部这样危险的书。据一位上流社会的美丽夫人说,这种让人难为情的坏书决不能登大雅之堂,只能私下里偷偷看。
不到一年,我便读完了拉特里布小书店里所有的书。从此以后,闲暇时再也无事可做,我感到百无聊赖。读书的狂热治愈了我身上那些顽童的无赖习气。虽然我对书籍不加挑选,常常读一些恶劣的作品,但是阅读毕竟唤醒了我内心的某些情感,比职业触发的感情要高尚得多。我厌倦身边的一切;那些可能诱惑我的事物又遥不可及,再也没有什么能触动我的心弦。我的感官早已蠢蠢欲动,渴望得到满足,可我又想象不出怎样的享乐才能满足感官的欲望。与所有毫无性经历的人一样,我对于肉欲的真正目标和具体要求一无所知。我已走进青春期,又生性敏感,每当春情荡漾时,我便常常想起从前如痴如狂的激情,却不知道除此之外还有什么。这是一种奇异的状态,我靠自己神经质的想象力平息日渐炽烈的欲火。我想象着书本里最吸引我的场景,在头脑中再现书中的情形,让自己置身其中,化身为想象中的人物。一切都要符合我的设想,一切都要迎合我的品位。我总是将自己放在最称心如意的位置上。最后,我已完全置身于想象的天地中,甚至忘却了令我极为不满的现实。我迷恋自己构想出的美好幻境,动辄便去那里神游。结果,我对周围的一切彻底厌弃,我形单影只,从那时起便始终孑然一身,与孤独为伴。从表面上看,如此遗世独立之人,性格一定愤世嫉俗、阴郁孤僻,可实际上,孤独只是因为我有一颗过于多情、善良温柔的心,这颗心在世间找不到任何同类,只能在幻想中自我满足。这就是我的癖好。在这里,我只需要说明这种癖好的缘起与最初的诱因。它本身就掺杂着欲念,影响了我后来的所有欲念,最终让我成了幻想的巨人、行动的矮子。
就这样,我到了十六岁。不安于现状,对自己和一切都不满意,对从事的职业毫无兴趣,没有十六岁少年应有的快乐,心中满是无处落脚的欲念。我毫无原因就会潸然泪下,无缘无故唉声叹气。一句话,我看不到周围有任何值得眷恋的事物,只知道沉湎于空想的幻梦。每到星期天,同伴们做完礼拜后,总来找我一起出去玩。只要能躲,我一定躲得远远的。然而一旦参与其中,我又玩得比谁都带劲,跑得比谁都远。鼓动我去做一件事是很困难的,让我停下来也一样不容易。我永远都是这样。去城外玩耍的时候,我总是跑在最前头,如果不是别人到了时间提醒我,我绝对想不起来该打道回府了。
我有两次不得不在城外过夜,因为等我赶回去时,城门已经上闩了。第二天我受到了怎样的处罚,诸位可想而知。第二次被关在城外后,师父警告我说,如果下次再犯,一定严惩不贷,吓得我再也不敢掉以轻心,打定主意不再以身涉险。然而,万分可怕的第三次还是落在了我头上。我屡次给自己敲响警钟,但终归是防不胜防。米努托里队长是个可恶的家伙,他守城门时总比别人提前半小时关城门。那天,我和两个同伴正往城里赶,离城还有半法里[9]时,我在远处便听见了预备关城门的号角声。我三步并作两步地往前赶,听见鼓声响起,急得拼命往前跑,浑身大汗淋漓,上气不接下气,心怦怦跳得像打鼓一样。我远远看见士兵们还守在岗位上,一边疯跑,一边气喘吁吁地呼喊。可是已经太迟了,我跑到距离前哨岗还有二十步的地方,便看到第一座桥已经升了起来。我看着司号兵扬起可怕的号角指向天空,浑身上下都哆嗦起来,那仿佛是决定我命运的号角,是凶多吉少的预兆。号角响起的那一刻,便开启了我不可避免的宿命。
痛苦击垮了我。我倒在路坡上,摔了个嘴啃泥。同伴们对于这次不幸只是哈哈大笑,他们当即拿定主意。我也做出了决定:我当场发誓,再也不回师父那里去了。第二天,城门开了,同伴们回城,我与他们就此别过,唯一的请求是拜托他们把我的决定悄悄告诉贝尔纳表哥,告诉他可以在哪里和我再见一面。
当学徒后,我住的地方离表哥家比较远,我们很少见面。最初一段日子,每逢星期天,我们还要聚一聚,可后来,我们不知不觉有了各自的喜好,见面的次数也愈发稀少。我认为这种变化和他母亲不无关系。表哥是上城区的子弟,我这个可怜的小学徒只不过是圣日尔维区的苦孩子。虽然有血缘关系,地位却完全不同。与我常来往,对他而言是有失体面的事。不过,我俩没有完全断绝联系。表哥生性善良,纵然有母亲大人的训诫,他还是会时常听从自己的心。得知我的决定后,表哥赴约来看我。他赶来不是为了劝我回去,也不是要陪我一起逃走,而是给我送来了盘缠,让我的逃亡之路不至于太艰苦——凭我自己那点钱根本走不了多远。表哥还送给我一把短剑,我非常喜欢,一直将它带到都灵,最后在那里为生存所迫,不得不卖了这把短剑换些吃食,就像人们常说的,把短剑吃进了肚子里。时过境迁后,我越回头想表哥在那紧要关头的表现,越觉得那一定是他母亲的主意,也许还有他父亲的授意。如果按表哥自己的意思,他不可能不劝阻我逃走或者干脆提出和我结伴出逃。然而他并没有那样做。他不但没有阻止,反而几乎在鼓励我去践行自己的计划。他见我决心已定,便与我道别,也没有流下多少眼泪。从那以后,我们没有书信往来,再也没有见过面。这是我心头一桩憾事。他天性善良,我们俩天生就是一对挚友。
在我远走高飞之前,请大家容我思考一下:假如我遇上一个比较好的师父,我的前途又会如何?某些行当可以给人平静安稳、默默无闻的生活,比如在日内瓦做一名老实本分的雕刻匠,那种生活对我的脾气性格再合适不过,会给我带来莫大的幸福。这类职业固然不能发家致富,但是可以满足温饱,过得还算滋润。这样的生活可以抑制我的虚荣心,给我充分的闲暇培养有节制的兴趣爱好,让我满足于自己的小天地,不想也不能跳脱出来。我的想象力非常丰富,精彩绝伦的幻想足以为任何一种生活平添几分色彩,我可以随心所欲地在不同的幻境中自由翱翔;现实中的生活如何反而不那么重要了。不论我身在何处,我都能轻易登上自己臆造的海市蜃楼。
从这一点来看,全天下最简单、最不费心劳神、最能保持精神自由的职业,那就是最适合我的职业。我原本可以在我的宗教、我的故乡、我的家庭、我的朋友身边,在我所喜爱的工作中,在和我心意的交际中,平静安逸地度过与我性格相符合的一生。我原本可以成为虔诚的基督徒、善良的公民、称职的家长、真诚的朋友、本分的劳动者,从任何方面来看,我都会是一个正直的老好人。我原本可以热爱我的职业,也许还能为这一行争光添彩,我会在走完朴素平凡、波澜不惊的一生后,在家人的陪伴中平静地离开这个世界。当然,我很快就会被忘记,但是在被彻底遗忘前,总会有人向我致以缅怀和追念。
然而事与愿违……我将为大家描绘一幅怎样的画面呢?唉,先不着急讲述我人生中的苦难。说不完的辛酸事,只嫌太多不会嫌少。
[1]拉丁语,语出古罗马诗人波尔斯的《讽刺诗》。
[2]这三位均为古希腊和古罗马历史人物。阿格西劳斯是斯巴达王,布鲁图斯是古罗马政治家、军事家,阿里斯蒂德是古代雅典政治家。
[3]这三位均为小说中的人物。作者是17世纪法国作家斯居台里和卡尔普乐奈。
[4]“劳动战胜一切”:原文为拉丁文,出自古罗马诗人维吉尔的诗歌。
[5]虔诚派是源自德国的宗教派别,主张认真攻读《圣经》,敬虔事奉,过圣洁生活,反对跳舞、看戏等“世俗化的娱乐”。
[6]古罗马标准货币。每个钱币上都有象征权力的标记,还有牛、绵羊、山羊、马等形象。
[7]赫斯珀里得斯苹果园是古希腊神话中栽有金苹果树的果园,由赫斯珀里得斯三姐妹和百头巨龙严加看守,是众神和英雄都难以接近的禁地。
[8]利弗尔:法国古代货币,一利弗尔相当于一古斤银的价格,一利弗尔等于二十个苏。
[9]译注:一法里约为四公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