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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卷02(第1页)

我感情敏锐却思维迟钝,不仅在谈话中如此,独自一人工作的时候也是这样。思绪经常乱作一团,要整理出头绪简直困难得难以想象。思想在脑袋里嗡嗡地打转,像面团发酵似的让我激动,头脑发热,心跳加速,激动成这样,我什么都看不清楚,一个字也写不出来,只得干等着恢复平心静气的状态。海浪般翻滚的思绪在不知不觉间归于平静,混沌的脑海慢慢恢复了秩序,大小事情又按部就班地各就各位。但是这个过程极其缓慢,需要经历一段漫长而混乱的动荡。诸位想必在意大利看过歌剧吧?在换场的时候,巨大的剧场混乱得让人心烦,而且要乱上好一阵子;所有的道具布景都堆在一起,哪里都是乱七八糟的一堆,简直天翻地覆。随着时间的推移,一切又变得井井有条,每一件东西都找到了自己的位置,最后大家惊讶地发现,乱糟糟折腾一阵子以后,眼前又展现出赏心悦目的舞台场景,精彩的演出又开始了。我写作时脑中的情形大致也是这样。如果我懂得等待时机,精心谋篇布局,展现我想要的事物之美,那恐怕没有几个作家能够超过我。

因此,写作对我来说极其困难。我的手稿经过反复涂抹修改,已经乱七八糟,难以辨认,足以证明我为写作付出了多大的努力。每一部手稿在交印之前少说都誊写过四五遍。我手拿着笔面对书桌和稿纸,这种时候从来也写不出半个字。只有在山石林木之间漫步或是躺在床上难以成眠的时候,我才能在脑海里拟下腹稿。大家可以想象,对于我这么个完全没有记忆力、一辈子会背的诗不超过六首的人来说,写作是一项多么迟缓的工作。腹稿的某些段落要在我的脑袋里翻来覆去琢磨五六个晚上,才能胸有成竹地变成白纸黑字。也正因如此,我更擅长要付出巨大精力的作品,比一挥而就的信札类文字写得好很多。书信体的笔调我一直把握不好,让我写这类东西等于活受罪。我每次写信都要辛苦好几个小时,哪怕只是写一些无关紧要的琐事。如果要我想到什么就立即写到纸上,那我真不知道该怎样下笔,也不知道该怎样收尾。我写的信总是又臭又长,废话连篇,读起来简直不知所云。

我不仅在表达思想时有很大困难,在领会思想时也是如此。我善于观察各种各样的人,自认为是个不错的观察家。可是我对眼前所看到的东西往往视而不见,对回忆起来的事情倒是能洞察秋毫:我的智慧只有到了回忆中才有用武之地。别人在我面前的一言一行以及发生在我眼前的一切事情,当时的我是既无感受,也不理解,只对事物的外在表现有印象。过了一段时间之后,所有这一切再次浮现在我脑海中:地点、时间、语气、眼神、姿态和环境,这时我全都能记起来,不会漏掉任何细节。在这样的回忆中,我能透过人们当时的言行看出他们的思想,而且很少出错。

我在独自一人的时候尚且难以驾驭自己的思想,可想而知,当我和别人交谈时,为了言谈得体,随机应变,要同时考虑到千百件事情,我该有多么狼狈哦。一想到谈话有那么多繁文缛节,而且知道自己准会忘掉几条,这就足够让我胆战心惊了。我简直不能理解别人何以敢在大庭广众下侃侃而谈,因为在那种场合每说一句话都要字斟句酌,要考虑到所有在场的人;为了不说出任何得罪人的话,必须了解在场所有人的性格和他们的过去。这样看来,久在交际场活动的人就占了很大便宜:他们很清楚什么话不该说,因此对于自己该说的话也就更有把握。纵然如此,他们也难免一不留神说出蠢话来。诸位可以想象,一个毫无社会阅历的人突然从天而降掉进这种场合,要想让他不说错话,那真是一分钟也办不到。至于两个人之间的谈话,又另有麻烦之处,让我更为苦恼。因为两个人的交谈需要你来我往,一直说下去:对方和您说话,您就必须应声;对方不说了,您就得没话找话。这种窘迫的局面让我难以忍受,仅此一点就让我对社交生活深感厌恶。在我看来,没有比逼着我说话、还要一直说下去更折磨人的了。这与我厌恶任何形式的拘束是否有关,我也不清楚,反正硬要我没话找话,那我就难免说出蠢话来。

对我来说最要命的是,既然无话可说,那就该学会保持沉默,可我却像急着要还账似的去抢话头。我急得直结巴,连珠炮似的说出一连串毫无逻辑的话。如果这些话真的没有任何意义,那我还算是走运了。我本来想借此克服或掩盖自己的笨拙,结果却少有不出丑的时候。这样的例子我能举出无数,现在我只说其中一件,那不是我年轻时的往事,而是发生在我进入上流社会生活多年之后,那段时间,但凡有可能,我总是尽量摆出上流社会那种从容不迫、谈笑风生的神气。有一天晚上,我同两位贵妇人和一位先生在一起,这位先生的名字我不妨直说,他就是德·贡托公爵大人。房间里没有别人,我便极力想插上几句话。天知道我说了些什么!在场只有四个人,其中三个完全不需要我多嘴。女主人吩咐人送来了一剂口服药膏,因为她的胃不好,每天要服用两次。另一位夫人看到她吃得直咧嘴,便笑着问她说:“是德·特龙桑先生[21]的药糖吗?”女主人听她这样问,便用同样的口气回答说:“我想不是的。”这时,才华横溢的卢梭自作聪明地插嘴道:“就算是这种药也不见得有效!”在座的人当下全都愣住了,谁也没有说话,谁都不笑了。过了一会儿,大家便把话题扯开了。这种蠢话要是对别的女人说,可能只是句打趣的玩笑话,但是对一位非常可爱、难免引来闲话的女人说出来,这话就相当厉害了,尽管我确实无意冒犯她。我相信在场的那一男一女都是拼命忍住才没有笑出声来。这就是我在没话找活的时候脱口而出的笑话。我很难忘记这句话,因为除了这件事本身很难忘记之外,还产生了一些让我不得不时常想起它的后果。

我想,诸位读到这里足以明白,为什么我虽然不傻却常常被人当傻瓜看待,连一些眼光相当准的人也不例外。特别不幸的是,我的相貌和眼神看起来都很聪颖,因此当人们对我大失所望时,我的愚蠢就越发显得碍眼。这件小事虽然发生在特殊情况下的,但却有助于大家了解今后发生的一些事情。这件小事是理解我诸多奇怪举动的钥匙。人们将我做的那些怪事归咎于我性情野蛮孤僻,其实我并不是那样的性格。如果不是深知混迹交际场不仅对自己没有好处,而且会迷失自己的本性的话,我也会和别人一样喜好交际。我决定离群索居,提笔写作,这对我来说再合适不过。我若天天出现在人们面前,那谁也看不出我有多大的本事,连想都不会往这方面想。迪潘夫人就是这样,她是个聪慧的女人,我在她家还住过几年,但也无济于事,她本人后来也曾多次和我谈起这一点。当然,我也遇到过例外,这我以后再谈。

他人评估了我的才能,就这样下了定论,也就这样选定了适合我从事的职业,现在要做的就是再一次送我去完成我的神圣使命。困难在于,我没有正式接受过学校教育,我的拉丁文水平连当个神父都不够。华伦夫人的意思是让我去修道院接受一段时间的研修。她和修道院院长商量了这件事。院长是一位遣使会神父,名叫格罗,身材矮小,相貌憨厚,一只眼睛几近失明,身形瘦弱、头发斑白。格罗先生是我见过的最有才气、最少学究气的遣使会神父,这么说一点也不为过。

他有时候会到妈妈家里来,妈妈款待他,抚爱他,甚至戏弄他。她有时会让他为她系上衣背后的衣带,他也十分乐意效劳。在他执行这项任务的时候,妈妈就在房间里走来走去,忙个不停。院长先生手上被衣带牵着,脚下跟着跑,嘴里还不断念叨:“我说夫人哟,您倒是站住了呀!”那幅场面真是不错的绘画题材。

格罗先生对妈妈的提议欣然应允。他答应收留我,只收极少的膳宿费,我的教育由他负责,只看主教是否恩准了。结果主教不但同意,还愿意负担我的膳宿费。他们还允许我继续穿着普通百姓的衣服,直到通过测验,取得预期的成绩。

真是巨变啊!我不得不服从。我像赴刑场似的搬到修道院里去了。那真是个阴森可怕的所在,对于刚从一位可爱的女人家中搬来的人来说,尤其显得凄凉!我只带去了一本书,是我恳求妈妈借给我的。这本书给了我无限的慰藉,大家一定猜不出这是本什么书——是一本乐谱。在她多才多艺的研究中,音乐并没有被忽略。华伦夫人有一副动听的歌喉,歌唱得相当不错,还略通羽管键琴。她很热心地给我上过几节音乐课,我必须从最基本的内容开始学习,因为我连唱圣诗的歌谱都一窍不通。靠一个女人断断续续传授的十来次课,我不仅没学会看谱唱歌,连音乐符号的四分之一也没学会。然而,我对这门艺术产生了强烈的兴趣,愿意自己一个人慢慢摸索。我带去修道院的这本乐谱是克莱朗博的合唱曲,不算浅显易懂,而我既不懂变调,也不懂音节时值,最后竟然把《阿尔菲和阿蕾土斯》合唱曲的第一首宣叙调和第一首咏叹调的乐谱读了出来,而且还唱得毫无错误,可以想见我下了多大功夫。当然,这首曲子的节奏非常精准,只要按歌词的节奏读出来,自然就可以合上音乐的节拍了。

修道院里有一个可恶的遣使会神父,专爱找我的麻烦,以至于我对他教授的拉丁文都感到厌烦。他那一头油腻腻黑发梳得服服帖帖,脸色像香料面包,说话声音像水牛,两眼活像猫头鹰,胡须好似野猪鬃,微笑中带有讽刺的恶意,四肢活动起来就像木偶人。我已经忘记了他那令人厌恶的名字,但是那副让人害怕又虚情假意的面孔始终留在我的脑海中,我一想到他就不寒而栗。我在走廊里遇到他的场景至今还历历在目,他彬彬有礼地拿着油腻的方形软帽向我摇一摇,示意我到他的房间里去。我觉得他的房间比监牢还要可怕。诸位可以想象,这样一位老师和曾经教导我的宫廷神父比起来,该有多大的区别啊!

如果我再让这个怪物折腾两个月,非得精神失常不可。不过,善良的格罗先生觉察到我整日郁郁寡欢,食不下咽,日渐消瘦,他很快便猜到了我这样苦闷的缘由。这件事情并不难解决,他让我脱离了那头chusheng的魔爪,把我交到一个无比温和的人手里,这一位与之前那位讨厌的神父同样形成了鲜明的反差。此人名叫加蒂埃,是来自弗西尼的一位年轻教士,此番来这座修道院进修深造。为了博得格罗先生的欢心——我想也是出于仁爱之心——这位教士很愿意挤出时间来指导我学习。我从来没有见过比加蒂埃先生更动人的相貌。他一头金发,胡须接近红棕色,和他故乡的人们一样有一种大智若愚的气质。然而要论他身上真正突出的品质,那便是心地善良、仁爱多情、悲天悯人。他那双蓝眼睛里交织着柔情、善意和忧伤,令人一见之下便很难不注意到他。从这位可怜的年轻人的眼神和声调看来,他似乎已经预见到了自己的命运,而且认为自己生来就是为了受苦。

他的性格与面相完全吻合,很有耐心,为人谦和,他与其说是在教导我读书,不如说是和我共同研习。我很快就喜欢上了他,因为他的前任打下了良好的基础。然而,尽管他在我身上花了不少时间,尽管我们俩都很努力,尽管他教得很好,可是无论我多么刻苦,就是没有多少长进。说起来真是奇怪,我的理解力明明也不错,但就是无法从老师那里学到东西,唯有我父亲和朗贝尔西耶先生例外。我有限的知识都是自学来的,这个大家以后还会看到。我的思想不能忍受任何束缚,不肯服从上课时间的限制;由于总是担心学不会,我无法集中精力专心听讲;由于生怕让教我的人着急,我便不懂装懂,教导我的人一直往下讲,我却完全跟不上。我的思想只能按自己的节奏前进,不愿顺从别人的步调。

举行圣职授任礼的时刻到了,加蒂埃先生要回到故乡做六品修士去了。临走时,我对他依依不舍,又是惜别又是感激。我对他的祝愿就像我给自己的祝愿一样,并没有成为事实。几年之后,我听说他在一个教区做副本堂神父的时候和一个姑娘发生关系,生了一个孩子。他以一颗从未爱过任何女人的极其温柔的心爱上了这个姑娘。但是在一个管理严格的教区里,这是一件翻天覆地的丑闻。按照常例,神父只能同已婚妇女发生关系生孩子。现在,他违反了这条不成文的教规,被关进了监狱,名誉扫地,千夫所指。我不知道他以后还能不能恢复职务,但我同情他的不幸遭遇,对这件事印象非常深刻。写作《爱弥儿》的时候,我又想起了这件事,于是我就把加蒂埃先生和盖姆先生合在一起,将这两位可敬的神父作为“萨瓦副本堂神父”的原型。让我欣慰的是,我的描写并没有玷污这两位原型人物的清誉。

我在修道院的时候,德·奥博纳先生被迫离开了安纳西,因为地方执政官先生认为自己的妻子和德·奥博纳先生有染是一件丑事,就像园丁的狗一样[22]。柯尔维奇太太是位可爱的女人,但是她丈夫对她一点也不好,山南人的怪癖让他觉得她毫无用处[23],所以对她非常粗暴,二人只得分居。柯尔维奇先生是阴险狡猾的恶人,树敌太多,结果自己没有容身之地,只得被人撵走。据说,普罗旺斯人是用歌唱的方式向敌人报仇,德·奥博纳先生则写了一部喜剧向敌人报了仇。他曾经把这部喜剧寄给华伦夫人,华伦夫人还给我看过。我很喜欢这部剧本,它让我也萌生了写作一出喜剧的念头,好让人看看我是不是真的像德·奥博纳先生宣称的那样愚笨。不过,这个计划一直等我到了尚贝里之后才得以实现,这就是《顾影自怜》。我在剧本序言中说我是在十八岁时写作了这部剧本,其实是隐瞒了几年岁数。

差不多就在这一时期发生了一件事。事情本身并没什么大不了的,但是却对我却产生了不小的影响,而且在我已经忘记这件事的时候,社会上依然在纷纷议论。我得到允许,每周有一天可以外出活动,而且无须报告这一天都做了什么。一个星期天,我正在妈妈家里,和妈妈的宅子相连的一栋方济各会的楼房着火了。这栋楼里有台炉灶,还堆满了干柴,转眼间就全烧了起来。妈妈的宅子也非常危险,已经被风吹来的火苗盖住了。大家赶紧从屋里往外搬东西,把抢救出来的家具搬到花园里。花园正对着我那间卧室的窗户,就在我说过的那条小溪边。当时我完全慌了神,手里随便抓起什么东西便不假思索地扔出窗外,甚至连平时推都推不动的石臼也举起来扔出去了。要不是旁人拦阻,我差点把一面大镜子也扔了出去。那一天,好心的主教恰巧来拜访妈妈,他也没有闲着;主教把妈妈带到花园里,同她和花园里的所有人一起祈祷。我来晚了一会儿,看到所有人都跪在那里,便和大家一样跪下了来。就在这位圣洁之人祈祷的时候,风向毫无征兆地突然改变了,而且非常及时,正好让已经围住房屋、眼看就要钻进窗口的火焰扑向了庭院的另一边,房子毫发无损。两年之后,这位德·贝尔奈主教去世了,他的老会友们、一些安多尼会的修士为了给他举行宣福礼,开始搜集可以证明他圣行的材料。应布戴神父的请求,我便把上面这段经历作为见证放进了这些材料里,这是我做对了的一面;错误的一面是,我把这件事说成了一个奇迹。我亲眼目睹主教在祈祷,在他祈祷时风向变了,而且变得非常及时,这是我可以讲述和证明的事实。至于这两个事实之间究竟是否存在前因后果的联系,那就不是我能证明的了,因为我不可能知道答案。就我记忆所及,那时的我确实是真心实意的天主教徒,我没有信口胡说。对奇迹的期待可以说是人之常情,而且我对这位德高望重的主教确实十分敬畏,加之我自以为这件奇迹中或许也有自己的一份贡献,心里不免骄傲。诸多因素凑在一起,最终怂恿我犯了错误。不过我敢肯定的是,如果这个奇迹真的是虔诚祈祷的结果,那其中当然有我的一分功劳。

三十多年后,当我发表《山中来信》的时候,弗雷隆先生不知怎么发现了这份证明材料,还在评论中引用了它。我必须承认,这是个幸运的发现,而且适逢其时,连我自己都觉得很有意思。

我这辈子注定一事无成。关于我的进步,加蒂埃先生曾尽可能地为我说了好话,但是大家看得明明白白,我的进步和我付出的努力并不成比例,这让我越来越没有了继续学习下去的劲头。这样一来,主教和修道院院长对我也失去了信心,他们认为我连做神父的本事都没有,又将我送回到华伦夫人那里去了。不过,他们仍说我是个不错的小伙子,没有任何恶习。也正因如此,尽管别人对我有那么多令人心灰意冷的偏见,华伦夫人却始终没有抛弃我。

我带着那本让我受益匪浅的乐谱,兴高采烈地回到妈妈家里。我现在会唱《阿尔菲和阿蕾土斯》了,这差不多就是我在修道院里学到的全部内容。我对这门艺术的特殊爱好让她产生了把我培养成音乐家的想法。机会多得是,她家里每星期至少要举行一次音乐会,指挥这些小型音乐会的主教座堂乐师也时常来看望她。这位乐师是巴黎人,名叫勒麦特尔,也是一位不错的作曲家,他还很年轻,活泼开朗,仪表堂堂,才气不高,不过总归是个挺好的人。妈妈介绍我们认识,我很喜欢他,他也不讨厌我。我们很快谈妥了膳宿费用等问题,我就这样搬到他家去了,而且在那里度过了一整个冬天。我觉得很不错,他的训练班离妈妈家不过二十来步,走一走就能到她家里,我还常常回去和妈妈一起吃晚餐。

不难想象,训练班里总是充满了欢声笑语,和音乐家以及唱诗班的孩子们在一起,比在修道院天天和遣使会的神父们打交道快乐多了。不过,这种生活虽然自在,但也和修道院一样有自己的规章制度。我虽生来热爱自由,但也从不滥用自由。在整整六个月中,除了到妈妈家或上教堂去以外,我一次都没有出过门,而且也不想出去。

这段时光是我一生中最平静的阶段之一,也是回想起来最愉快的阶段之一。我经历过各种各样的环境,有些让我感到非常愉悦,至今回想起来依然心旷神怡,有身临其境之感;我不仅记得时间、地点和人物,还记得周围的一切事物,气温、空气中的味道、周围事物的色彩,以及只有在当时当地才能感觉到的某种印象,生动的回忆又把我送回了那里。在训练班的日子就是这样一段时光。我们练习的所有曲子,合唱的所有歌词,大家做过的大小事情,议事司铎华美的法衣,神父的长袍,唱诗班成员的四角帽,乐师的面容,拉低音提琴的瘸腿老木匠,拉小提琴的小个子金发修士,勒麦特尔先生取下佩剑,在世俗服装外披上旧黑袍,去唱诗的时候再套上一件漂亮的白色法衣……一切都历历在目。我骄傲地拿着竖笛坐在乐台上,准备演奏勒麦特尔先生特意为我谱写的一小段独奏曲,心里想着演奏完毕后的美味佳肴。会餐时大家都吃得津津有味。所有这一切都活色生香地印在我的脑海里,成百上千次地浮现在我眼前,让我感到无比快乐。那种愉悦的感觉和当时当地的感受相比,可以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。《美丽的繁星之神》是一套婉转悠扬的乐曲,我对其中一首曲调始终怀有缠绵悱恻的亲切之感,因为在圣诞节前四星期也就是基督降临节的星期日,天色未明时,我躺在床上,听见人们按照当地教堂的规矩,在圣堂台阶上唱着这首赞美歌。妈妈的贴身侍女梅瑟莱小姐略懂音乐,我永远也忘不了勒麦特尔先生让我和她合唱《请献礼》中一段赞歌的情形,当时她的女主人是那样兴致勃勃地聆听。总之,所有这一切,包括常被唱诗班的孩子惹得发火的好心肠的女仆佩琳娜,我全都记得。对这些天真无邪的幸福时刻的回忆让我陶醉,也让我感伤。

我在安纳西住了将近一年,没有受到一点责难,不论谁都对我挺满意。自从我离开都灵以后,再没有做过蠢事。只要在妈妈的眼前,我绝不会做出蠢事。她引导我,而且一直教导有方。对她的依恋成了我唯一的欲望,然而这并不是某种疯狂的欲望,深厚的情感反而培养了我的理智。诚然,这唯一的情感消耗了我全部的才智,让我什么也学不成,连我尽心尽力去学的音乐也没有学成。可是这也不能怨我,我确实在全心全意、勤奋刻苦地学习。只不过我无法集中思想,总是走神叹气,我能有什么办法呢?为求进步,凡是我力所能及的我都做了,可是只要有一点点诱惑,我又会做出新的蠢事。引诱我的人出现了,机缘巧合促成了这个机会,读者在下文中可以看到,我又不争气地抓住了机会。

二月的一天晚上,天气很冷,我们正围着炉子烤火,忽然听到有人在敲大门。佩琳娜提灯下楼去开门。一位年轻人和她一起走上楼来。他从容不迫地来到我们面前,向勒麦特尔先生说了几句简短而文雅的客气话,他自我介绍说,他是来自法国的音乐家,因为手头拮据,希望在教堂里干些杂务,挣点赶路的盘缠。勒麦特尔先生一听到“法国音乐家”这几个字便动了恻隐之心,因为他热爱自己的祖国和自己的艺术。他招待了这个年轻的过路客人,留他住宿;这位客人显然求之不得,没怎么客气就留了下来。在他一边烤火一边聊天等候开饭的时候,我细细地观察了他一番。他身材矮小,肩膀却很宽;我看不出他的身体有什么明显的畸形,却总觉得有种说不上来的不匀称,非要说起来,他平肩驼背,还有一点瘸腿。他穿着一件黑色上衣,虽然不算旧,但磨损得很厉害,破烂不堪,似乎随时可能掉下碎布片。他的衬衣非常考究,袖口还镶着华丽的花边,但是整件衣服看起来脏兮兮的。两腿上绑着护腿套,一只腿套差不多足够放进他的两条腿。他的腋下还挟着一顶小帽子,以备遮风挡雪之用。透过他这身令人发笑的装束,倒能看出几分高贵的气派。他眉清目秀,口齿伶俐,就是不太谦逊。一切都表明他是个受过教育的浪荡青年,不像讨饭的乞丐,倒像是流浪的疯子。他自称旺蒂尔·德·维尔纳夫,从巴黎出发,要到格勒诺布尔去看望在议会供职的亲戚,半道上迷了路——而且好像也忘了自己的音乐家身份。

吃晚餐的时候,大家谈起了音乐。他对音乐很内行,知道所有的著名演奏家、所有的名曲、所有的男女演员、所有的漂亮女人和大贵族。大家谈到的一切他似乎都很清楚。但是,每当一个话题正要深入下去时,他就插科打诨,逗得大家哈哈大笑,把刚才说的话题忘在了脑后。他来的那一天是星期六,第二天教堂有音乐演出,勒麦特尔先生请他也参加演唱,他回答说:“乐意效劳。”问到他唱哪个声部,他回答说:“男高音。”说完便将话题岔到别的事情上去了。在进教堂以前,有人把他要唱的歌谱递给他,让他先熟悉一下,可他连看都不看一眼。这种骄傲的态度让勒麦特尔先生大吃一惊。他凑到我耳边说:“您看吧,他根本不识谱。”我回答说:“恐怕是。”我心神不宁地跟在他俩身后。音乐会开始时,我的心跳得厉害,因为我对他的表现十分感兴趣。

我很快放下心来。他唱了两段独唱,不仅唱得准确,而且很有韵味,嗓音也非常美。我还从来没有经历过这样的惊喜。弥撒结束后,旺蒂尔先生受到了教士和乐师们的满堂喝彩,他谐趣横生地一一答谢,始终风度翩翩。勒麦特尔先生真心诚意地拥抱了他,我同样也拥抱了他。他看到我开心的样子,似乎也很高兴。

诸位一定认为,当初像巴克勒先生那样的粗人都让我迷恋一时,现在来了这样一位有教养、有才华、幽默风趣、深谙世事又被看作迷人浪子的旺蒂尔先生,想必更要让我为之倾倒了。事实上也正是如此。我想,处在我的地位上,任何一位年轻人都会如此。一个人越懂得赏识别人的特长,就越容易对别人的才能产生倾慕之情,也就越容易像我这样迷恋对方。旺蒂尔先生有才能,这一点无可争辩,但他还有一种他那个年纪的人极少有的特点,那就是不急于展现自己的才能。不错,他对许多自己不懂的事情大吹特吹,但是对自己知道的事情——他知道的还真不少——却只字不提,只是等待着表现的机会。他并不急于显露自己,欲擒故纵,效果反而更好。他对于每个话题都是开个头便浅尝辄止,不再深入,谁也就不知道他什么时候才会把所有本事完全表现出来。他的言谈逗趣诙谐,口若悬河,魅力十足,他始终面带微笑,但从不放声大笑。最粗俗的事情到他口中也能说得很文雅,让人听着顺耳,连最正派的女人都会惊讶自己居然能听下去他的话。她们明明知道应该生气,可就是气不起来。我认为他不是那种沉湎于风流韵事的人,但是在交际场中,他生来就能为有风流韵事的人添加无限的乐趣。他有那么多讨人喜欢的才能,又身在一个了解且欣赏这种才能的地方,真要他长期把自己束缚在音乐家的圈子里,那才是难以想象的事情。

我对旺蒂尔先生的仰慕有着非常理智的动机,结果也没做出什么过分的事来。我对他的喜爱比对巴克勒先生更强烈,也更持久。我喜欢和他见面,喜欢听他说话,他所做的一切我都觉得可爱,他所说的一切我都奉为神谕。但是,我对他的爱慕并没有达到离不开的程度。我身旁有个很好的屏障,绝不会发生越轨之事。再说,我虽然觉得他的处世格言让他很是受用,但放在我身上却全无用处。我寻求的是另一种他想都不会想到的乐趣,我也不敢同他提起,因为我知道他听了准会嘲笑我。然而,我真想把我对他的倾慕和支配着我的另一种感情结合在一起。我激动地在妈妈面前谈起他,勒麦特尔先生也对他赞不绝口,于是妈妈同意我带他来见一见。但是,这次会面一点也不成功,他觉得她装模作样,她却认为他放荡不羁。妈妈为我有这样不规矩的朋友感到担心,她不仅不准我再把他带来,还竭力劝告我说和这个年轻人交往会有相当大的风险。这样一来,我便谨慎了一些,没再胡闹下去。好在以后不久,我们也就分道扬镳了。对于我的品行和思想来说,这真是万幸。